日前,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進一步支持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我市對有關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進行優化調整,包括階段性提高貸款額度、降低首付款比例等多項調整。新政自2024年9月1日開始執行。
此次公積金政策調整的重點之一是階段性提高貸款額度和降低首付款比例。在主城區(亭湖、鹽都、鹽南、開發區)購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貸款條件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由100萬元提高至120萬元;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在各縣(市、區)購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貸款條件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提高至90萬元;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60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也將進行階段性降低。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本市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兩條階段性措施的實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此外,改善型住宅、存量住房“以舊換新”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將進行政策支持,并將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政策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繳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改善型住宅(新建商品住房)、綠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20%。改善型住宅、綠色建筑、裝配式住宅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政策不疊加享受。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繳存人,參與我市存量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20%。
一審:王禎丨二審:周樑丨三審:劉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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